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呈貢代理記賬匯算清繳中應補繳稅額會計如何處理?

呈貢代理記賬匯算清繳中應補繳稅額會計如何處理?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第十壹條規定,前期差錯,是指由於沒有運用或錯誤運用下列兩種信息,而對前期財務報表造成省略漏或錯報。

(壹)編報前期財務報表時預期能夠取得並加以考慮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時能夠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實以及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

第十二條規定,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

根據上述規定,對所屬年度的所得稅費用的調整屬於對所屬年度財務報表信息的更正,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科目,進而結轉計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計算應補繳稅款: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