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才引進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正規院校本科畢業;在當地工作穩定,繳納社保有壹定期限;符合各地對人才的相關規定。
2、人才引進是指因工作需要,當地的用人單位錄用壹個外省、市在職勞動者,
3、就業時間達到壹定年限,學歷高於當地人才引進的最低要求的人才,來當地落戶就業。
二、人才引進的程序:
1、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流程
2、與企業對接,確定專業技術人才需求。
3、用人企業提交 需求報告 制定用人計劃 發布用人信息 審查各企業人才需求報告,確定人才引 進計劃,並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 視等多種形式發布用人信息。
法律依據:
《連雲港市人才安居辦法》
第壹條 為幫助人才解決安居問題,打造更好的引才聚才環境,加快建設人才強市,根據《中***連雲港市委、連雲港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大力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助推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 人才安居是指通過使用保障性住房、給予財政資金補助或相關優惠政策,幫助人才解決住房困難。
第三條 人才安居的適用對象為從本市行政區域外全職引進到本市工作的各類人才。
第四條 人才安居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配置、以人為本、簡便高效”的原則。人才安居可采取人才公寓、購房券、生活補貼、單位自建人才安居房等多種方式,靈活實施。堅持市、縣(區)兩級協同,政府、用人單位、個人三方聯動,統籌支持人才解決安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