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余公積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這個情況的賬務處理應該是:應當借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或任意盈余公積”科目,貸記“應付股利”科目。
而這個例子的會計分錄如下:
(1)分配股利計提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或任意盈余公積
貸:應付股利
(2)支付給投資者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可見,此類業務現金和盈余公積等額減少,即資產和權益等額減少。
二、涉及財會內容:
1、會計基本恒等式:
會計等式(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即:資金運用=資金來源。
該等式是會計記賬、核算的基礎,也是編資產負債表的基礎,它表明了股東與債權人兩者在企業的資產中到底占了多大份額。在負債不變時資產與所有者權益同方向變化,所有者權益不變呢,資產就與負債同方向變化,而當所有者權益與負債都變化的時候,其資產的變化則等於兩者之和。
由於資產和所有者權益在左右兩邊,所以可以等額減少使得恒等式不變。
2、涉及的科目:
1)資產: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作為資產,是企業的權利。資產按照流動性可以劃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內或者超過1年的1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其他資產是指除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外的資產,如固定資產、修理、改建支出等形成的長期待攤費用。
2)負債: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