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會計分錄如下:
壹般電費月末收不到電費發票,根據通知聯按不按稅計提分錄,銀行支付上月電費作分錄:
借:預付賬款—預提電費(細目無須立供電單位,因為供電只是壹家);貸:銀行存款如果月末能收到電費發票作分錄;借:制造費用—動力(電費);借:銷售費用—電費;借:管理費用—電費;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壹個帳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壹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水電費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時按不含稅價作分錄:
借:制造費用—動力—水費;借:制造費用—動力—電費;借:管理費用—水費;借:管理費用—水電費;借:有關科目—水費;借:有關科目—電費;貸:預收賬款—預提水費;貸:預收賬款—預提電費
2:銀行支付水電費作分錄:
借:預收賬款—預提水費;借:預收賬款—預提電費;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