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面申請(企業基本情況、清算情況、向投資者分配盈余資金的方式和依據、實際匯出金額的計算方法、納稅情況等。);
2、外經貿部門對企業清算的批準文件原件(復印件);
3.清算委員會清算決議原件(復印件為下);
4.壹般清算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原件,特殊清算提供外貿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驗後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