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合格者於預約日期攜帶以下材料到會計服務大廳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經本人簽字確認的《XX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以及信息表中涉及的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如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證書可以委托他人取得。代理人在領證時,應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1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簽署的《領證及確認信息表授權委托書》。
具體時間和材料可以聯系當地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