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要被祖宗牌位掀翻了,我該怎麽辦?
青年男女,哪個不希望找到壹份傾心的愛戀?然而,這只是少男少女的壹廂情願。對我這樣壹個在食色性的醬缸裏泡過壹陣,在男人河裏趟過壹回的女人來說,早已看透愛情的無常,婚姻的險惡。在這個前途“兔”飛猛進、財富“兔”如其來的春節,我的婚姻被兩塊兒寫著祖宗名字的木牌砸翻。 這段話是壹個自稱小凡的女士在熱線中說的。沈吟片刻,氣惱的小凡繼續訴說其困惑。 丈夫小王是我的大學同窗,2005年畢業於本市壹所名校。小王家在西北,為了和我在壹起,畢業後沒有去當北漂,留下來做了我家的準女婿。小王使出渾身解數,以披荊斬棘,不可阻擋之勢沖進四大會計事務所,用今天的話來形容,便是不折不扣的鳳凰男。2007年,我倆在人們羨慕、懷疑、探尋與好奇的目光中,在父母憂喜參半的祝福中走進婚姻殿堂。 婚後不久,他的家人像走馬燈般來來往往,我的同事開玩笑說:妳在家門口掛塊牌子吧,上面寫上8個字:陜甘寧駐津辦事處。今年春節前夕,小王提出要將他的父母,我的公婆接到市裏來過年。我雖不高興,但沒有拒絕,心想有數的日子好過,即便再亂再煩,也要把他們當做菩薩供養幾天。 除夕下午,婆婆把他的兒子叫到壹邊,神神秘秘地比劃了壹番,小王隨即將方廳案幾上的東西全都搬了下來。我很納悶,不知他們要搞什麽鬼把戲?只見婆婆神色凝重地捧出壹個臟兮兮的黃包放到桌上,小心翼翼地打開,取出兩塊壹尺高的木牌分別放在案幾的兩端,天哪!他們把祖宗牌位都帶來了,要在我家上供、燒香。真是太荒唐了!我氣瘋了,在娘家呆了整整7天,直到公婆帶著祖宗牌位走了,也沒回去。我不能妥協,要立下規矩,不讓他們再敢胡來! 情人節那天,小王打電話約我下班後到咖啡廳見面。沒等我入座,他起身送上壹捧兔子玫瑰,我驚呆了,倍感狐疑。小王幹咳兩聲,支支吾吾地說:“妳對我重要,父母對我也重要,假如妳真的不能接受我的父母和家人,咱們就分開吧。父母養我不容易,不能丟下他們不管,我要盡孝!再有,妳口口聲聲要改變我的農村人‘習性’,這壹點我很難接受,妳難道不知道‘稟性難移’嗎?” 房子是妳們家的,我自會搬出去,或者妳們出售,由我分期付款買過來。我無言以對,默默地揉搓手中的兔子玫瑰,暗自思量:莫非我做得不對?可我不知錯在哪裏。 專家觀點:和諧婚姻“四原則” 其實,所謂“稟性難移”是指人的氣質中相對穩定的那壹部分。就小凡所面臨的困境而言,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值得思考: 壹、事後指責多,事先溝通少。最近,美國華盛頓大學心理學教授約翰·高特曼通過研究得出結論“在婚內最具破壞力的行為並非憤怒、爭吵,而是傲慢、指責、自我防衛和封閉等負面情緒,以及言談中摻雜過多帶有譏諷和指責意味的詞語”。因為譏諷會讓配偶覺得自己的價值得不到對方承認,自尊心受損,由此拉大倆人心理距離。比如:小凡同意丈夫接農村父母到市裏過年本是好事,可由於沒有預先商量,不了解祭祖儀式在公婆心中的分量,才會口出惡聲,斥之為“愚昧”,憤而出走。假如丈夫事先與妻子商量的話,相信小凡能夠尊重公婆的行為,畢竟每個人都會對祖先懷有敬重與感恩之心。 二、片面理解家庭功能,不接納對方親屬。社會心理學認為:家庭作為壹個群體、壹個社會細胞、壹個社會生活基本單位,應具有經濟、性愛、生育、撫養與贍養、教育、感情交流,以及休閑娛樂等七大功能。這就是說,當我們準備締結婚姻時,不僅只是認同配偶,同時也意味著能夠接納對方親屬,願意承擔贍養其父母的責任。因而,對於丈夫的父母、自己的公婆而言,倘若他們在世,應盡其所能提供多種幫助,更不能因為他們土氣、落後而拒絕與之往來,尤其不能阻止丈夫與親生父母、兄弟姐妹之間的情感交流。小王在父老鄉親眼中是壹只能夠改變家族命運,從“山窩裏飛出的金鳳凰”,在他的身上寄予很高的期望,而小王本人也由此而產生強烈的責任感,認為幫助自家人改善生活是自己和妻子義不容辭的責任,否則對不起父母和兄弟姐妹。對此,小凡應理解,適度支持。 三、未能及時化解矛盾,修補裂痕。婚姻是夫妻雙方為滿足相互需要而結成的生活“實體”,因此,穩固與否取決於雙方對婚姻的滿足程度。如果雙方認為在***同生活中能滿足各自需求的話,其婚姻才能穩定;反之,如某壹方覺得個人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感到壓抑、不暢、產生不良情緒,以致想到逃離。在現實生活中壹旦遇到問題,每對夫妻都會有分歧,免不了爭吵,出現爭吵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爭吵過後,不及時溝通,任由惡性情緒積累膨脹,以致產生怨恨。殊不知由諸多細小分歧積攢起來的怨恨,均可成為導致夫妻關系出現裂痕的誘因。 四、婚姻是個“***同體”,夫妻是倆“相交圓”。 夫妻二人來自不同家庭、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的經濟條件,以及受不同地域文化影響,使得個人在價值取向、興趣愛好、休閑方式、審美標準,乃至精神信仰方面均有較大區別,只有在人生目標、婚姻觀念、家庭責任、是非判斷,以及對幸福、理想等概念的理解基本壹致時才會走到壹起,因此可以說,婚姻好比壹個“***同體”、夫妻像倆“相交圓”,它既不是某壹方的“個人領地”,也難以成為只有壹個中心點的“重合圓”。它需要夫妻二人在目標壹致的前提下相對壹致,即在經濟獨立、人格自立基礎上,能夠尊重對方個人好惡,留有各自空間,不要試圖改變他人“習性”。 我們根據小凡的敘述可以斷定,他們夫妻在原則問題上並沒有太大分歧,只要能夠坐下來心平氣和地交換意見、交流感受,作出調整,定能化解矛盾,和諧相處。 天津良友心理咨詢中心宣傳部部長 天津愛樂協會理事 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