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銷商品委托方的賬務處理
(1)發出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委托代銷商品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收到支付的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委托代銷商品受托方的賬務處理
(1)收到商品時,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2)對外銷售時,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受托代銷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
貸:應付賬款
(4)支付貨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業務收入
什麽是委托代銷商品?
簡稱“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單位代為銷售自己所經營的商品。包括企業委托其他單位代銷、寄銷和提前移庫下放的商品。企業委托代銷商品時,應與受托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規定代銷品種、價格、手續費標準、供貨結算期限等,作為雙方***同執行的依據。商品發給其他單位代銷時,委托單位不作商品銷售,不進行貨款結算,不轉移商品所有權。代銷商品仍屬委托單位庫存商品的壹部分,在“庫存商品”賬戶下設“委托代銷商品”專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