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復試和錄取的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知識與能力考核並重”的原則,完善人才選拔機制,提高招生選拔質量。
2、加強研究生招生管理,完善制度,規範程序,進壹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公正、規範、透明。
二、招生計劃和復試線
1,招生計劃的確定。學校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在2022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計劃以及各單位的生源和培養條件,確定各單位所有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各單位具體學科專業計劃見學校公告。
2、各單位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同壹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分數線壹致。各學科(專業)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人員比例壹般不低於1: 1.2(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3.單獨考試考生復試分數線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確定;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復試成績由學校根據教育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