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最低控制分數線
財經類:128分;法學:92分;傳媒類137分;機械類86分;電工電子類:77分;計算機類:88分;建築與水利:65分;環境化工與食品藥品:60分;地質與采礦:60分。
第二,錄取制度。山西省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全省高校統壹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成績和誌願,從高分到低分,由高校擇優錄取。各大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照1: 1的比例確定。
第三,錄取批次。我省專科生錄取分為專科批次和普通批次。錄取時,分別劃定各專業類別(專業)的專科批次和普通批次建檔卡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科批次和普通批次建檔卡順序錄取。建檔立卡專項批次,單獨計劃,單獨劃線,根據考生分數和填報誌願單獨錄取。
第四,自願設置。本科設置為每批次8個平行誌願。符合建檔立卡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建檔立卡專項批次誌願,也可以同時填報普通批次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