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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調整和解釋永久性差異

永久性差異的分類永久性差異主要有四種:(1)免稅收入。按照會計準則,利潤總額作為收入計算,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確認為收入。(2)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會計準則,不作為收入計入利潤總額,而是在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確認為收入,需要繳納所得稅。(3)費用和損失不能扣除。根據會計準則在會計核算中確認的費用或損失,在計算利潤總額時可以扣除,但根據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除。(4)費用和損失可以抵銷。按照會計準則核算時不確認為費用或損失,計算利潤總額時不能扣除,但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永久性差異對應稅收入的影響。上述永久性差異中,( 1)和(4)項均按會計準則確認收入而不按稅法確認收入,或按稅法確認費用和損失而不按會計準則確認費用和損失,故應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第(2)項和第(3)項的永久性差異是收入不是按會計準則確認而是按稅法規定確認,或者費用和損失是按會計準則確認而不是按稅法規定確認,所以應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增加應納稅所得額。(1)和(2)永久性差異與收入有關,可稱為收入永久性差異,(3)和(4)永久性差異與費用和損失有關,可稱為扣除項目永久性差異。收入永久差異的主要原因是會計準則和稅法對收入的確認標準不同。根據應稅收入調整的不同效果,永久性收入差異可分為免稅收入和應稅收入兩類。扣除項目的永久性差異主要是稅法和會計準則對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標準和計量方法不同造成的,主要包括不可扣除的費用和損失以及可扣除的費用和損失。免稅收入的調整與核算免稅收入的永久差異主要包括企業購買政府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計提減值準備收回資產價值、計提減值準備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計算的投資收益。以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永久差額及相應的調整會計為例。稅法規定,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根據會計準則,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構成利潤總額。在稅務會計中,所得稅調整會計要調整的金額是企業購買政府債券取得的全部利息收入,應納稅所得額要在財務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和減少。在財務會計中,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利息”、“長期債務投資——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因此,稅務會計的調整分錄是借記“投資收益調整”科目,貸記“長期債權投資調整”科目;同時,借記“本年利潤調整”,貸記“投資收益調整”。最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後,借記“長期債務投資調整”科目,貸記“本年利潤調整”科目。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與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永久差異主要包括以下具體內容:企業將生產或委托加工的商品用於非應稅項目,企業通過非貨幣性交易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將生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商品無償贈與他人,將生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商品用於集體或個人消費, 會計準則和稅法對關聯企業間收益計量差異的調整和核算,會計準則和稅法對相關收益計量差異的調整和核算,長期股權投資中。 例如,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會計準則規定,轉移應按成本進行。收入和成本不核算,稅法規定收入和成本都要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按照產品的計稅價值或售價與成本的差額計算。財務會計的處理是,根據產品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產成品”或“原材料”科目,根據計稅價值和適用稅率計算的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