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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總則

為保證菏澤職業學院順利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菏澤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第二條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開展?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菏澤職業學院;編碼:14477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長城路999號郵編:274031。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學院簡介:菏澤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位於美麗的牡丹之都山東省菏澤市。校園占地1000多畝,建築面積31,000平方米。由世博會中國館總設計師何敬堂院士設計,采用新徽派風格,實現了優雅與時尚、環保與節能、人文與自然的完美結合。校園位於城北萬畝牡丹種植區,毗鄰曹州牡丹園、古今園、百花園。牡丹花開時,十裏飄香,遊人如織;萬華湖就像壹顆璀璨的明珠鑲嵌在校園的中央,熠熠生輝。環境優美,確實是學生學習生活的絕佳場所。

學院目前設有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繼續教育中心五個系,開設應用化學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新能源應用技術、建築工程技術八個專業。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師182人,其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86人,碩士以上學歷31人,國家級、省級優秀教師7人,省級教學專家4人。

學院教學、實訓、生活設施齊全,藏書110000冊,化工、機電、汽車、計算機、會計、物流、新能源、建築等專業實訓設備先進,完全可以滿足教學、實習、科研和生活的需要。

學院堅持緊貼市場、突出特色的辦學理念,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要教學內容,以?教與做?融合為主要教學形式,以培養高技能人才為目標,實施?雙證?系統(就是學生畢業的時候可以同時拿到?大專文憑和職業資格證書?),努力造就壹批適應市場需求、實踐技能突出、就業水平高、社會適應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高素質技術人才。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八條菏澤職業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菏澤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菏澤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條菏澤職業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十壹條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告為準,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高校招生簡章、高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實行由學院負責的招生監督制度,根據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的情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學校在招生和安排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各專業外語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指導意見》文件。

第十六條錄取方式: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統壹組織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七條錄取批次:山東省為專科批次;跨省招生批次按照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準入原則

(壹)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市教育部門關於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按照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新生。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線和當地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控制在1:1-1:1:1.2之間。

(2)按照報考我院的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學校將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情況,在必要時按要求調整學生專業,並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3)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學院認可學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相關政策。對於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遵循技能考試成績優先的原則。

(4)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招聘咨詢電話、高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5)學院根據考生提供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錄取通知書和考生信息確認表。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條入學體檢:新生入學後,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學費:收費以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采取宣傳示範的方式收取。

第二十壹條住宿費: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魯價費發[2011]64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二條休學學費規定:休學退費標準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資助政策: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大中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資助體系。學習和工作的結合?和勤工儉學制度。國家助學金為每生每年2000元,補助比例為20%。二年級以上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補貼比例為3%,每人每年5000元;優秀學生可獲得每人每年8000元的國家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學歷證書類型:菏澤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歷證書進入教育部學歷證書查詢系統()。

第二十五條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學院保留對以菏澤職業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學生就業,由省人事廳出具就業通知書或就業推薦信。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菏澤職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530?3957777傳真:0530-3130200

網址:

郵箱:hzzyxyzjb @ 163.com

地址:山東省菏澤市長城路9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