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因違反合同、玩忽職守或者弄虛作假,給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包括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暫停執業、撤銷等。,並對註冊會計師給予警告、暫停執業、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宣布為市場禁入人員等處理。民事責任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民事責任包括對委托人的責任和對當地人的責任。刑事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實施刑法所禁止的行為(如舞弊)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如被判處壹定期限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