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計人員,不得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支出、債權債務。因為:壹個會計既管錢又管審核,容易作弊,所以禁止;壹個會計不僅管錢,還保管會計檔案,所以很容易利用管理會計檔案的機會掩蓋自己篡改金錢後的行為,所以是禁止的;單位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戶的登記是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也是現金交易的依據。收銀員很容易偷自己的東西,所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