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責:組織協調全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議、常務會議和重要工作會議,負責組織黨委,承辦黨委日常事務,督辦黨委重要事項。承擔法律事務、文秘工作、信息整合、外事、信訪、檔案、保密、新聞報道等工作,監督銀行重要事項。
第二,貨幣信貸管理處
1.職責:負責執行轄內上級行制定的各項貨幣信貸政策,管理同業拆借、債券等金融市場。
三。金融穩定辦公室
1.職責:負責與轄區金融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監測和評估轄內金融系統風險,研究落實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根據上級行的有關規定,參與處理風險和其他與金融穩定有關的事項。
四。調查和統計司
1.職責:負責全省經濟金融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監督檢查金融系統綜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管理和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為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動詞 (verb的縮寫)會計和財務部
1.職責:負責中國人民銀行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全省財政、基建、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不及物動詞支付和結算辦公室
1.職責:負責全省支付結算、票據交換和銀行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核算和建設現代支付系統,維護支付結算秩序。
七。反洗錢處
1.職責:負責全省反洗錢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反洗錢法》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反洗錢檢查調查、反洗錢案件聯合調查和大額現金存取款管理。
八、科技司
1.職責: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建設和管理工作;辦公自動化系統和業務應用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維護等技術服務;協調銀行卡聯網的壹般工作。
9.貨幣金銀辦事處(辦事處位於合肥市安慶西路318號)
1.職責:負責全省貨幣發行、現金管理、金銀管理、發行倉庫管理和反假人民幣工作。
X.財政部
1.職責:管理全省各級國庫業務。經理省和合肥兩級國庫;監督和管理代理銀行的資金業務。
XI。內部審計局
1.職責:負責本轄區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的實施;依法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和執行財經法規、財經紀律的情況,對違法違紀人員提出處理建議;承擔轄區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
十二。人事部(組織部)
1.職責:負責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設置、員工培訓等工作。轄內人民銀行,並承擔全省人民銀行的保險統籌工作;負責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和統戰工作。
十三。金融研究室
1.職責:負責圍繞貨幣政策進行決策,分析預測轄區經濟增長和運行情況;跟蹤研究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和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提供決策建議;促進本地區金融研究的發展。
十四。信用信息管理辦公室
1.職責:負責全省信用信息管理和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
十五。國際收支辦公室
1.職責:負責全省國際收支外匯管理工作。
十六。當前項目管理辦公室
1.職責:負責全省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
十七。資本項目管理辦公室
1.職責:負責全省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
18.郵政監管中心
1.職責:對銀行的會計業務,如會計、發行、資金和外匯進行事後監督。
十九。保安辦公室
1.職責:承擔中國人民銀行全省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其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十、離休幹部辦公室(設在合肥市安慶西路100號。318)
1.職責:負責全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轄內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十壹、紀檢監察室
1.職責:負責轄內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工作。
二十二、工會辦公室
1.職責:負責機關工會工作。
二十三、宣傳部(宣傳部、黨委辦公室、團委)
1.職責:負責人民銀行系統宣傳、機關黨建工作、共青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