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原則:
考試範圍:綜合知識、基礎能力、相關專業知識、專業能力。“綜合知識與基本能力”很好理解,就是考試的相關知識。
技術崗和管理崗的主要區別是“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是考而不考的。
會計崗位和審計崗位的試卷相同,統計崗位的試卷與其他經濟崗位的試卷相同。兩套試卷的內容不壹樣。
經濟崗位各分類專業知識部分的單項選擇、多項選擇、簡答都是壹樣的,區別在於綜合分析題。
經濟學(會計、審計老)註重會計知識的考察,經濟學(統計學等經濟學)更註重統計學的考察。)
法律崗:法學基礎理論,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計算機崗位:計算機軟硬件知識、操作系統、編程、常用辦公軟件、多媒體信息技術、計算機信息安全技術的基本原理與關鍵技術、關系數據庫的基本概念與應用、軟件工程的基本概念、軟件分析與設計的基本方法、計算機網絡的概念、理論及相關應用等。
英語崗:掌握壹定數量的常用單詞和短語,具備基本的語法知識和應用能力,具備綜合運用英語語言知識和基本閱讀技能理解書面材料的能力,具備將難度適中的英語書面材料翻譯成中文、中文書面材料翻譯成英語的能力。
其他特殊技能:和管理崗壹樣的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