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代理記賬公司風險誰承擔

代理記賬公司風險誰承擔

代理記賬公司風險會計承擔,會計主體責任,不因委托代理行為而轉移,財務公司應在授權委托範圍內開展代理,承擔相應代理責任。在明確主體責任與代理責任基礎上,當發生錯賬時,應全面分析原因,進壹步明確相關責任。

明確相關責任如下:

1、由於委托人提供虛假、錯誤、不完整的會計憑證及會計信息,造成的會計處理錯誤,委托人應負全責;

2、由於財務公司業務處理程序、會計核算方法等技術問題產生的錯賬,應由財務公司負全責,但此行為對第三者產生損失時,委托方的主體責任不免除,應承擔連帶責任;

3、委托人授意財務公司做假賬、提供虛假信息的,雙方均有責任,並且委托人應負主責;

4、財務公司超出委托代理權限,給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財務公司應負全責,但給第三方造成損失,委托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九條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及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備案登記。

分支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信息管理等方面對其設立的分支機構進行實質性的統壹管理,並對分支機構的業務活動、執業質量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