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標準做法,公司財務應該對低值易耗品有會計監管,不應該在報廢前做賬。
因此,正確的標準條目應該是:
壹、購買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儲物櫃應設置在下)-在倉庫。
貸項:庫存現金
第二,接受者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使用中
借出: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庫存
第三,攤銷
借:管理費
貸款:周轉材料-攤銷
第四,報廢
借方:管理費用(如果報廢時有未攤銷金額,則使用此科目,但如果已攤銷,則不使用此科目。
借:周轉材料-攤銷(報廢物料的攤銷)
借出:在用周轉材料(以方便的價格核銷報廢的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