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三)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因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二)因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因作弊而受到停考處分期限未滿者,或終身不得參加註冊會計師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者。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申請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