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會計分錄
(1)出口貨物免稅,反映在賬務處理上是出口銷售時,無需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出口貨物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以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賬務處理上表現為企業購進原材料,無論用於生產出口貨物還是用於生產內銷貨物,其進項稅額均可抵扣。
但由於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壹致的情況,因而存在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情況,此項因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進項稅額轉出。
生產企業發生國外運費、保險、傭金費用支出時,按出口貨物征退稅率之差分攤計算,並沖減“不得抵扣稅額”,用紅字貸記“進項稅額轉出”,同時紅字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3)出口貨物退稅的賬務處理:
按計算的免抵退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按計算的免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按免抵退稅額與免抵稅額兩者之差,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即: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什麽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