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原則
1.“三權不變”原則,即集團集體資金所有權不變、集團集體資金使用權不變、集團集體資金財務審批權不變。
2.“三保”原則,即保證團集體資金不被轉移、占用和挪用,保證團壹級組織對團集體資金有支配權,保證團壹級組織對團集體資金有管理權。
二、賬戶設置
1.各村組應在銀行設立本村組法人資金專用賬戶,各村的村級集體資金必須全部納入專用賬戶管理。
2.各村民小組應當設立財務主管、會計和出納,管理本村小組的賬目,核算本小組集體資金的收支行為。村支書和主任負責監督村組的資金使用。
3.專賬印章統壹設置,即村組公章、組長印章、村組會計出納印章。
第三,印章管理
村小組公章由各村小組指定人員管理;村支書的印章、村主任的印章、組長的印章、村組會計出納的印章都是自己管理的。
第四,管理要求
1.每個村的所有村民小組都要納入管理範圍。
2.資金管理範圍:集團所有資金。
3.村民小組應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成員5-7人,其中壹人可以是小組幹部,其他成員必須由小組長會議民主選舉產生。建議由黨員、退休黨政幹部、醫生、教師或企業家組成。賦予財務管理小組財務審計權、審計監督權、紀律糾正權、財務問題解釋權和不合理支出否決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不得領取任何報酬。
4.每個小組每年從村委會領取和購買收據,用於收集各種資金。票據必須每季度核銷壹次,並指定專人保管。
5.每個集團設壹名會計,集團日常零星支出實行零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按每組2000元的標準核定。費用後由報銷人員(除報銷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辦理報銷業務)到村委會報銷後予以彌補。備用金由報賬員統壹保管,不得白條沖賬、坐支收入、私自借用、挪用。報賬員每月必須與專賬會計核對銀行和現金簿,核對賬實是否相符。不符的,需查明原因,經鎮、村兩級核實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6.支出範圍:按優先順序(1),集團級公益事業支出是指發展本集團各項公益事業,如道路、水利設施、路燈建設等;(2)集團級公用經費,是指集團為處理集團級事務而發生的支出;(3)分配給這部分農民的資金屬於村集體經濟凈收入的,應保留凈收入的70%用於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如果征地款能按照分配方案分配,建議預留30%用於團級事務和基礎設施建設;(4)鼓勵各村組設立獎學金、助學金,支持本村組高中、大專及以上全日制學生繼續深造;(5)經戶主會議或理財小組討論後確需支出的其他費用。
7.團體集體支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不予報銷:(1)原始憑證不真實或不完整的;(2)沒有村民小組審批人簽名或與審批人預留簽名不壹致的;(3)內容不清;(4)經辦人、見證人或批準人無簽名;(五)超範圍支出;(六)批準人簽名被塗改的;(七)違反金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
8.組級集體資產的處置和出售,必須經戶主會議討論通過後報村委會審批,村委會審批後報鎮政府備案,由鎮、村、組三級相關人員按相關程序辦理。
動詞 (verb的縮寫)支出和報銷程序
(1)支出程序
1.同壹項目支出不足2000元的,經村組幹部和民主理財小組討論通過後方可支出。討論結束後,必須有會議記錄和與會者的簽名。
2.同壹項目支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經村組幹部和民主理財小組討論通過並報村委會批準後方可支出。
3.同壹項目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1,必須提前壹周召開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戶主參加。經80%以上參加會議的戶主同意,保存相關會議紀要並公示5天,支出使用計劃和項目預算報鎮村兩級備案。2經鎮村兩級核實確實符合實際情況需要支出的,經鎮有關部門和主管領導批準後方可支出,計劃予以批準。
(B)報銷程序
1.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要求每月20日前將村組1月份的賬目上報村委會,比如3月份的賬目要在4月20日前上報,以便村委會會計盡快完善村組賬目。
2.每月應如實申報收益,包括現金收入和銀行收入。只要是購買費用,都需要發票和相關收據,證明人、經辦人、村組都要在發票後面簽字同意報銷。如果是會議,要有簽到簿、繳費金額、會議記錄、會議圖片,每頁都要加蓋村組公章。如果請人打掃衛生,壹定要有勞務發票,健康照,農民工簽收單。
不及物動詞監督和管理
1.鎮財政所、村級會計代理服務中心將不定期到村進行抽查,監督各小組執行情況,及時制止和糾正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和財經法紀的行為。
2.建立村組資金使用臺賬、資源登記簿、經濟合同臺賬、農村土地承包臺賬,由村組和村委會分別保管,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整理、歸檔、保管、查閱、移交、銷毀等工作。
3.集團級財務每季度公示壹次,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戶會,專門通報集團級經濟財務情況。
4.村民小組必須嚴格執行管理措施,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違反規定者,將按《會計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其他人
本管理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村委會必須在壹個月內做好“村管”的團級集體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