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會計核算中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壹)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現金流量。
(2)會計提供的信息應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如捐贈人、會員、監事)的需求。
(3)會計核算應根據交易或事項的實質進行,而不應僅根據其法律形式。
(4)會計政策前後各期應當壹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變更的內容和原因、變更的累計影響以及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原因。
(五)會計核算應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信息應具有壹致性和可比性。
(六)會計核算應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七)會計核算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於理解和使用。
(8)在會計核算上,發生的費用應當與相關的收益相匹配,同壹會計期間的收益和相關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予以確認。
(9)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但本制度有特別規定的,應當以特別規定為基礎計量。此後,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得自行調整資產賬面價值。
(十)會計核算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十壹)會計核算應合理劃分應計入當期費用的支出和應資本化的支出。
(12)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對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等有重大影響的重要會計事項,從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做出合理判斷的,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並在財務會計報告中充分披露;對於非重要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不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
中級會計職稱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忽視,好好掌握,以便以後在考試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