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政策、會計政策變更及其變更條件
1 、會計政策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所采用的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
企業應當在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所允許的範圍內選擇適合企業自己實際情況的政策,對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進行處理。
2 、會計政策變更及變更條件
企業采用的會計政策,在每壹會計期間和前後各期應當保持壹致,不得隨意變更。
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對相同的交易或事項由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改用另壹會計政策的行為。為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使會計報表使用者在比較企業壹個以上期間的會計報表時,能夠正確判斷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趨勢,壹般情況下,企業應在每期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不應也不能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否則,勢必削弱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使會計報表使用者在比較企業的經營業績時發生困難。
但是,也不能認為會計政策不能變更,符合下列條件之壹,應改變原采用的會計政策:
(1)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
這種情況是指,按照全國統壹會計制度以及其他法規、規章的規定,要求企業采用新的會計政策,則應按照法規、規章的規定改變原會計政策,按新的會計政策執行。
(2)會計政策的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這壹情況是指,由於經濟環境、客觀情況的改變,使企業原采用的會計政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已不能恰當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應改變原有會計政策,按變更後新的會計政策進行核算,以對外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下列情況不屬於會計政策變更:
(1)本期發生的交易或事項與以前相比具有本質差別而采用新的會計政策。例如,某企業以往租入的設備均為臨時需要而租入的,企業按經營租賃會計處理方法核算,但自本年度起租入的設備均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則該企業自本年度起對新租賃的設備采用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方法核算。由於該企業原租入的設備均為經營性租賃,本年度起租賃的設備均改為融資租賃,由於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有著本質差別,因而改變會計政策不屬於會計政策的變更。
(2)對初次發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項采用新的會計政策。如,某企業原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少量的低值易耗品,並且價值較低,故企業於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壹次計入費用;該企業於近期轉產,生產新的產品,所需低值易耗品比較多,且價值較大,企業對領用的低值易耗品處理方法,改為五五攤銷的方法,分攤計入費用。該企業改變低值易耗品處理方法後,對損益的影響並不大,並且低值易耗品通常在企業生產經營中所占的費用比例並不大,屬於不重要的事項,因而改變會計政策認為不屬於會計政策的變更。
(二)會計政策變更的會計處理
1、企業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會計政策的,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會計規定執行。
2、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的,應當采用追溯調整法處理,將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調整列報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余額和列報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較數據也應當壹並調整,但確定該項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追溯調整法
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視同該項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即采用變更後的會計政策,並以此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在追溯調整法下,應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並調整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也相應進行調整。
追溯調整法的運用通常由以下幾步構成:
第壹步,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第二步,相關的賬務處理;
第三步,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
第四步,附註說明。
其中,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指按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對以前各期追溯計算的變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的金額之間的差額。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是假設與會計政策變更相關的交易或事項在初次發生時即采用新的會計政策,而得出的變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應有的金額,與現有的金額的差額。本準則所指的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是對變更會計政策所導致的對凈損益的累積影響,以及由此導致的對利潤分配及未分配利潤的累積影響金額,不包括分配的利潤或股利。本準則所指的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各項目。
累積影響數通常可以通過以下各步計算獲得:
第壹步,根據新的會計政策重新計算受影響的前期交易或事項;
第二步,計算兩種會計政策下的差異;
第三步,計算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
第四步,確定前期中的每壹期的稅後差異;
第五步,計算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
如果提供可比會計報表,對於比較會計報表期間的會計政策變更,應調整各該期間凈損益各項目和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視同該政策在比較會計報表期間壹直采用,對於比較會計報表可比期間以前的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應調整比較會計報表最早期間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數字也應壹並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