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壹)因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二)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報名方法
1.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六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納報名費,報名費中包括每科10元試卷費,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匯交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用於命題、試卷印制、發放及評閱等工作的支出。
2.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交納壹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幹張(供準考證等使用),經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填寫《××××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地區報名登記表》,並按報名收費標準交納報名費。
3.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應按照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壹規定的格式、編號,制發準考證。
考試科目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09年新增)。
綜合階段考試是綜合測試,考察執業能力。(09年新增)
考試範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考試統壹用書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全國考試委員會根據每年的考試大綱統壹組織編寫,考生在報名時可以直接通過當地財政部門訂購。中註協考試委員會壹般會在每年的教材發行後根據考生反映的問題再次印發教材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