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轉讓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收取的錢。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和主營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不同行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包含不同的內容。如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銷售產成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勞務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的收入;旅遊服務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門票收入、客房收入和餐飲收入。壹般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營業收入的比重較大,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影響較大。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非經常性、兼職業務產生的收入。
二、營業收入的確認
確認營業收入的基本條件是:①與收入有關的交易已經發生或者商品所有權已經轉移;②取得收入的過程實際上已經完成,取得了價款或者取得了未來收取價款的合法權利。
(壹)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
1.確認收入的標準
企業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滿足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即商品的銷售實際上已經實現。
(2)企業既不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不控制已售出的商品。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並且這些經濟利益體現為直接或間接流入企業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5)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相關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確認營業收入
根據上述確認標準,企業應當在下列不同情況下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1)在以交付方式銷售的情況下,如果已經收到貨款,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付給買方,無論貨物和產品是否發出,都應視為收入的實現。在這種銷售方式下,企業應在收到貨款後入賬,開具發票賬單,並將提單交付給買方。即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2)預收貨款銷售的情況,只要發出商品和產品,就應確認收入的實現。收到買方預付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發出商品時,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3)在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情況下,在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後作為收入實現,因為代銷清單表明商品和產品已經售出。向代銷單位發出產品時,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收到委托代銷清單並開具專用發票時,借記應收賬款——××××商場,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收到代理機構匯來的貨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商場款”科目。
(4)托收承付或托收委托銷售的,應在貨物和產品發出並向銀行提交發票和票據完成托收手續後,作為收入實現。開支票支付運雜費時,借記“應收——×××客戶”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運單、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單據,在與銀行完成收款手續時,借記應收賬款——×××××××××××××××××××××××××××××××××××××××××××款收到全部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客戶”科目。
(5)分期付款銷售的,應當將分期付款銷售合同約定的付款日視為收入的實現。
3.商品銷售收入金額的確定
銷售商品收入應當按照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者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財務費用;銷售折扣在實際發生時會抵消當期收入。“分期銷售商品,應按賒銷合同的約定分期確定銷售額”。
(2)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
(1)本年完成的勞務收入確認。在同壹會計年度內(短期勞動合同),勞務完成時確認收入。確認金額為合同或協議總金額,確認方法可參照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原則。
(2)不同年度完成的服務收入的確認。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屬於不同會計年度(長期勞務合同)的,在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前提下,企業應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相關勞務收入的實現。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規定的勞務完工程度確定收入和費用的方法。完工百分比法僅適用於所提供的服務跨越壹個以上會計年度的情況。此時,為了準確反映每個會計年度的收入、費用和利潤,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
滿足下列條件時,表明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①交易中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收入金額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2)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③交易的完成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以下方法確定:①完成工作的計量;(2)提供的服務占待提供服務總量的比例;③已發生成本與預計總成本的比率。
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時,收入和相關費用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年確認收入=勞務總收入×本年年末勞務完成程度?往年確認的收入
本年確認的費用=勞務總成本×本年年末勞務完成程度?往年確認的費用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的,企業應當按照計算出的提供勞務收入,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結轉提供勞務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人工成本”科目。
例11-1企業和20×××企業和20×××企業
20××年末,根據成本的發生確定勞務的完成程度:
2 100 000÷(210 000+70 000)×100%=75%
2010要確認的勞務收入為:
40萬×75%=30萬(元)
實際人工成本發生時:
借方:人工成本210 000。
貸款:應付員工工資為265,438+00,000。
預收勞動報酬時:
借:銀行存款240 000。
信用:預付24萬。
年末結轉收入和成本時:
借條:預付30萬。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30萬元。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210 000。
貸款:人工費210 000。
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處理下列情況: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照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不能補償的,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3)勞務收入金額的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應當按照企業與接受勞務壹方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發生時作為當期的財務費用。
(三)轉讓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
轉讓資產使用權產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利息收入是他人運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企業的利息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他人使用企業的無形資產(如商標權、專利權、特許權、軟件、版權等)獲得的收入。
1.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的確認
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在滿足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轉讓資產使用權收入的計量
利息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當按照下列方法分別計量:
(1)利息收入金額根據他人使用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根據計算出的利息收入,借記應收利息、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金額,應當按照有關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式計算確定。不同的版稅,收費時間和方式都不壹樣。有壹次性收取固定金額的,比如壹次性收取10年的場地使用費;在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等額分期收取,合同或協議約定在使用期內每期收取固定金額的;也有不同的分期,如合同或協議規定按資產使用人每期銷售額的百分比收取使用費。
合同或協議約定壹次性收取費用且不提供後續服務的,視為壹次性確認出售資產收入;提供後續服務的,在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合同或協議約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通常應當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取時間和金額或者按照約定的收費方式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4)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1.施工合同的壹般概念
生產飛機、船舶、大型機械設備等產品的建築安裝企業和工業制造企業,其生產活動和管理方式不同於壹般工商企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這類企業建造或生產的產品通常是巨大的,如房屋、道路、橋梁、堤壩等。、或者飛機、船舶、大型機械設備等。;二是建造或生產產品的周期比較長,往往跨越壹個或幾個會計期間;第三,建造或生產的產品價值相對較高。因此,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這類企業通常要與需求方(即客戶)簽訂建造合同,才能開始建造或生產產品。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壹項或多項在設計、技術、功能和最終用途上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本合同的甲方稱為業主,乙方稱為施工承包商。
建造合同分為固定成本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格或者固定的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施工合同。比如建辦公樓,合同規定總造價3000萬元;修建高速公路,合同約定每公裏單價400萬元等。
成本加成合同(Cost-plus contract)是指在合同約定或以其他方式約定壹定成本的基礎上,加上壹定比例的成本或固定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施工合同。比如建造壹艘船,合同總價以建造該船的實際成本為基礎,加5%計算建造成本;修建壹段地鐵,合同總價以修建該段的實際造價為基礎,每公裏加收600萬元。
2.合同的分割和合並
企業通常應根據單項建造合同進行會計處理。但在某些情況下,為了體現壹個合同或壹組合同的本質,需要將單個合同分離出來,或者將幾個合同合並。
(1)合同分割
雖然有些資產建造形式只有壹個合同,但在商務談判、設計施工、價格結算等方面,資產是可以相互分離的。,本質上是多份合同,在會計核算中應視為不同的核算對象。
包含多項資產的建造合同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將每項資產劃分為單項合同:①每項資產有獨立的建造計劃;(2)就每項資產單獨與客戶談判,雙方可以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相關的合同條款;③各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單獨辨認。
例如,某建築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為客戶修建宿舍樓和食堂。簽訂合同時,建築公司分別與客戶就宿舍和食堂進行協商,達成協議:宿舍工程造價400萬元,食堂造價654.38+0.5萬元。宿舍和食堂都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預計宿舍總成本360萬元,食堂總成本654.38+20萬元。根據以上數據分析,第壹,宿舍和食堂有獨立的施工圖預算;二是簽訂合同時,施工公司分別就宿舍和食堂問題與客戶進行了協商,達成了壹致意見;第三,宿舍和食堂有單獨的成本和預算成本,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因此,建築公司應將宿舍和食堂分開成兩個單項合同進行核算。如果不能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則不能將合同分開,而應作為壹個合同進行核算。
(2)合同合並
雖然以部分資產建造的形式簽訂了若幹份合同,但所有資產在設計、技術、功能和最終用途上都是不可分割的,本質上是壹份合同,在會計上應作為壹個核算對象。
壹組合同,無論對應的是單個客戶還是多個客戶,如果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都應該合並為壹個合同:①該組合同是作為壹攬子交易簽訂的;(2)這組合同關系密切,每壹項合同實際上已經構成壹個綜合利潤率項目的組成部分;③該組合同應同時或依次執行。
例如,某建築承包商為建設冶煉廠,與客戶簽訂了三份合同,分別建設選礦車間、冶煉車間和工業汙水處理系統。根據合同,這三個項目將由施工承包商同時施工,並根據整個項目的施工進度結算價款。根據以上數據分析,這三份合同是壹攬子簽訂的;對客戶而言,只有三個合同全部完成並交付使用,冶煉廠才能投產並發揮效益;對於施工承包商來說,這三個合同各自的完工進度直接關系到整個施工項目的完工進度和價款結算,施工承包商對工程施工人員和工程材料實行統壹管理。因此,上述三個條件同時滿足,說明該組合同關系密切,已構成綜合利潤率項目,施工承包商應將該組合同合並為壹個合同進行核算。
(3)額外資產的建造
有時,在施工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客戶可能會要求額外的施工資產,以便與施工承包商協商更改合同內容或簽訂另壹份合同來建造額外的資產。根據不同情況,追加資產建造合同可以與原合同合並核算,也可以作為單項合同單獨核算。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追加資產建造,應當視為單項合同:①追加資產在設計、技術或功能上與原合同包含的壹項或多項資產有重大差異;②追加資產的成本約定時,不需要考慮原合同價格。
3.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1)合同收入構成
合同收入包括兩部分:①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即施工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初步約定的合同總額,構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2)合同變更、索賠、裁決等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合同變更條款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構成合同收入:①客戶能夠確認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②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索賠是指由於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而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款項,以補償未包括在合同成本中的費用。索賠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構成合同收入:①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索賠;②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獎勵金是指項目達到或超過規定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獎金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能構成合同收入:①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定標準;②報酬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合同成本的構成
合同成本是指為實施合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從合同簽訂到合同完成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和間接費用。這裏所說的“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而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而發生的,不應直接歸屬於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分攤到相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費用。實踐中,間接成本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成本比率法和直接成本比率法。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入,即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取得的非經營性零星收入,如合同完成後處置剩余物資的收入,不應計入合同收入,而應沖減合同成本。
①直接費用的構成:合同的直接費用包括四項:消耗的材料費用、消耗的人工費用、使用的機械費用和其他直接費用。
耗用材料成本包括施工生產過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周轉材料的攤銷和租賃費用。周轉材料是指在施工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並能基本保持原有物理形態,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模板、擋板、腳手架等。
人工費主要包括從事工程施工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和其他工資。
消耗的機械使用費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發生的機械使用費、從其他單位租用施工機械支付的租賃費以及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和進出口費。
其他直接費是指除上述三項直接費外,可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其他費用,主要包括相關設計和技術協助費、施工現場材料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和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交付費、場地清理費等。
②間接費用的構成:間接費用主要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和企業下屬施工生產單位為組織管理施工生產活動而發生的費用,如管理人員工資、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和修理費、材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汙費等。這裏的“施工單位”是指建築安裝企業的施工隊伍和項目經理部;“生產單位”是指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制造企業的生產車間。這些單位可以同時組織實施幾個合同,發生的費用由這些合同的成本承擔。
(3)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費用。施工承包人為訂立合同而發生的差旅費和投標費能夠單獨區分並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在取得合同時予以歸集,計入合同成本;不滿足上述條件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④未包含在合同成本中的費用。下列費用屬於期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合同成本: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這裏的“企業行政部”包括建築安裝公司的總公司和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制造企業的公司總部。(2)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三)企業為建造合同借款而發生的借款費用,不符合借款費用準則規定的資本化條件。如建造合同完成後企業發生的凈利息支出、凈匯兌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等財務費用。
4.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確認
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確認基本原則是:①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②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應當分兩種情況處理: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按照實際能夠收回的合同成本確認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在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合同成本無法收回的,應當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成本,不確認為合同收入。
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收入的,預計損失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