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登記
從事會計工作的註冊會計師離開原工作單位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辦理轉移登記。轉出手續部門:持證人當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轉入手續辦理部門: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登記
從事會計工作的持證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頒發的會計工作證書進行登記。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後,予以登記並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