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
考試合格者,授予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
本次考試所涉及的知識庫和實踐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必備的知識。報考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根據《暫行規定》,需要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才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以必須壹次性報考兩個考試科目。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才可以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合格標準:每科60分。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應當定期註冊。資格證書每三年註冊壹次。持證人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公室辦理註冊手續。
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級別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年度結果下發後,當地財政局、人事局會公布辦理相關證件的時間,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辦理即可,壹般為8月下旬至9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