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賬的內容通常包括兩個方面:
壹是結清各種損益類賬戶,並據以計算確定本期利潤;
二是結出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合計和期末余額。
結賬的程序
1.結賬前,將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並保證其正確性。對於發現的錯誤,應采用適當的方法進行更正。
2.在本期經濟業務全面入賬的基礎上,根據權責發生制的要求,調整有關賬項,合理確定應計入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3.將各損益類賬戶余額全部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平所有損益類賬戶。
4.結出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本期發生額和余額,並轉入下期。
上述工作完成後,就可以根據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分別進行試算平衡。
結賬的要點主要有:
(1)對不需按月結計本期發生額的賬戶,如各項應收、應付款明細賬和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等,每次記賬以後,都要隨時結出余額,每月最後壹筆余額是月末余額。月末結賬時,只需要在最後壹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面通欄劃單紅線,不需要再次結計余額。
(2)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需要按月結計發生額的收入、費用等明細賬,每月結賬時,要在最後壹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面通欄劃單紅線,結出本月發生額和余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月合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
(3)對於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明細賬戶,每月結賬時,應在“本月合計”行下結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發生額,登記在月份發生額下面,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通欄劃雙紅線。
(4)總賬賬戶平時只需結出月末余額。年終結賬時,為了總括地反映全年各項資金運動情況的全貌,核對賬目,要將所有總賬賬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合計”字樣,並在合計數下通欄劃雙紅線。
(5)年度終了結賬時,有余額的賬戶,應將其余額結轉下年,並在摘要欄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壹會計年度新建有關賬戶的第壹行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使年末有余額賬戶的余額如實地在賬戶中加以反映,以免混淆有余額的賬戶和無余額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