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短期借款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1、借入短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2、假設分期付息。
每月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
貸:應付利息。
付息時:
借:應付利息。 ?
貸:銀行存款。
償還借款時: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假設到期壹次還本付息。
每月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償還借款時:
借: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
取得借款的核算(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款項時,應簽訂借款合同,註明借款金額、借款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借款利息的核算;歸還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壹般期限不長,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額入賬。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業理賬活動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耗費,應作為壹項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由於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會計核算也不完全壹樣。
短期借款的種類:
(1)經營周轉借款:
亦稱生產周轉借款或商品周轉借款。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辦理該項借款時,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計劃,經銀行核定後,在借款計劃中根據借款借據辦理借款。
(2)臨時借款:
企業因季節性和臨時性客觀原因,正常周轉的資金不能滿足需要,超過生產周轉或商品周轉款額劃入的短期借款。臨時借款實行“逐筆核貸”的辦法,借款期限壹般為3至6個月,按規定用途使用,並按核算期限歸還。
(3)結算借款:
在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銷售貨款結算的情況下,企業為解決商品發出後至收到托收貨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企業在發貨後的規定期間(壹般為3天,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7天)內向銀行托收的,可申請托收承付結算借款。
借款金額通常按托收金額和商定的折扣率進行計算,大致相當於發出商品銷售成本加代墊運雜費。企業的貨款收回後,銀行將自行扣回其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