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逐年償還
按在職職工五年規定的標準逐年繳費,享受在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壹次性付款
職工退休時按繳費基數6%的比例補繳5年。繳費期間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補充個人賬戶。
根據
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實施細則。
六人社[2011]第128號
1.我市參保人退休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2001 1 1,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前,國家承認的工齡或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視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但參保人實際支付基本醫療費用不得低於15年。中斷繳費的,中斷繳費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4.經批準的退休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的,參保單位和個人從辦理退休手續後的次月起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和其他個人參保人員,無論按單建總費用的6%繳納,還是按總費用的9%繳納,在辦理退休手續後,按規定劃入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本辦法實施前,按規定參保並以個人身份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或接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2002年1月2065438日至2002年1月,由我市退休人員按月劃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職工退休時,繳費年限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參保單位和人員在繳納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後,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保職工辦理退休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的,應當壹次性繳費至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也可以繼續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繳費期間按規定的在職職工標準繳費,享受在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需補繳未達到規定最低年限的較長年限。
補繳未達到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且非個人原因導致繳費年限不足的。退休時由用人單位補繳至最低繳費年限,補繳的個人或單位和個人* * *由單位代收代繳。靈活就業人員等。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按規定由個人繳納。
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繳費標準為職工退休時繳費基數的6%。繳費期間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補充個人賬戶。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