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衢州市殘聯原黨組書記、主席曹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本人及配偶財產權屬;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曹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沒有制止。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 * *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準,近日給予曹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衢州市柯城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樓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從中獲取利益。
樓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黨的十八大後仍未停止。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 * *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近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樓開除黨籍處分。
擴展數據
2020年4月,衢州市柯城區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柯城區杭埠鎮孫嘉村黨支部書記孫毓敏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8至2019期間,孫毓敏在負責該村停車場改造工程和村道硬化工程的政策處理及工程款撥付過程中,收受施工方余某某、姚某某給予的現金2.7萬元、金葉煙2條。與此同時,孫毓敏還有其他紀律問題。2019,11,孫毓敏受到留黨察看壹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沒收。
柯城區航埠鎮山頭村黨支部書記陳土根等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
2065438+2005年6月,梘頭村生態墓園項目招標前,杭埠鎮梘頭村原村主任陳土根、杭埠鎮政府退休職工在柯城區雙港某酒店,由項目投標參與人徐某某、張某某宴請。同時,陳土根、陳永紅和巫輝州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至12,陳土根、陳永紅、巫輝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柯城區石梁鎮井研村黨總支書記、黨總支委員余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5至2016期間,時任該村黨支部書記的余、時任村主任的,在明知領取固定報酬的村幹部不能重復領取的情況下,決定以他人名義領取誤工費補助。
用於支付項目推進過程中產生的個人費用,村兩委其他成員對此表示同意。事後,、余分別以其他村民名義收受11萬元。
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余如實向組織交代了違紀事實,並主動上繳了違紀所得。2020年3月,和余被免除紀律處分,受到訓誡。同時,對其他村委會成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鳳凰城。接受禮物和宴請!衢州6名村幹部被調查。
浙江新聞網-嚴重違紀!衢州兩名黨員領導幹部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