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結轉產品成本同時,然後計算出增值稅。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產成品(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若贈品同商品壹樣的,也就是能銷售的就貸主營業務成本,即沖減成本。若不同於商品的隨商品贈送顧客的,貸銷售費用。當贈品贈出時,做相反分錄。
增值稅作為最終使用者承擔的壹種流轉稅,贈品的消耗,實際上企業就成為了該贈品的最終使用者,需要承擔贈品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不可以再抵扣(也無法抵扣銷項稅額)。
擴展資料:
為了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發生、抵扣、交納、退稅及轉出等情況,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並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企業從國內采購物資或接受應稅勞務等,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或應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或“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委托加工物資”、“管理費用”等科目,
根據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總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貨物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百度百科-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