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票:
借方:應收賬款(紅字)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紅色)
2.藍色機票: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基本要求:壹紅壹籃對沖。
具體規格:
如出票人已根據錯誤發票確認收入,應先以紅票作為原始憑證進行紅字分錄,再根據藍票進行正確分錄;如果沒有根據錯誤發票確認收入,可以直接根據藍票進行賬務處理。
付款人已根據錯誤發票確認成本的,應先以紅票作為原始憑證進行紅字分錄,再根據藍票進行正確分錄;如果沒有根據錯誤發票確認成本,可以直接根據藍票進行賬務處理。
紅字發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開具的紅字發票。分為紅字普通發票和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擴展信息: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1.賣方退貨或收到買方扣款、存根的,根據不同情況,按以下規定處理:
(1)買方在未付款且未進行賬務處理的情況下,應主動將發票原件及扣款退還給賣方。銷售方未進行記賬聯記賬的,應在收到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以及相應的存根聯和記賬聯上註明“作廢”字樣,並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後面,作為抵扣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在下月購買專用發票時報送稅務機關審核。在收到買方退回的專用發票前,賣方不得抵扣當期銷項稅額。如果是銷售折扣,銷售者應當按照折扣後的貨款重新開具專用發票。
(2)如果賣方已將記賬與賬務處理相結合,賣方可根據退貨的數量、價格或折扣金額開具相同內容的紅色專用發票。撕掉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作為抵扣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存根聯、抵扣聯、發票聯不得撕掉。將藍色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和發票聯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後面,並在其上註明藍色專用發票記賬聯和紅字專用發票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2.如果賣方退貨或進行銷售折扣,但買方已辦理賬務,無法退回原發票和抵扣,處理如下:賣方只能在取得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的購貨退出證明和折扣請求權後,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格或折扣金額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專用發票。
撕下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作為抵扣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將發票聯和抵扣聯交買方作為抵扣當期進項稅額的憑證。買方收到紅字發票後,應將紅字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視為當期進項稅額抵扣,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屬於偷稅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增值稅納稅申報“壹個窗口”管理的通知》規定,賣方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收到買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無論記賬聯是否已入賬,均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抵扣銷項稅額, 並且已經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不會作廢,也不會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抵扣銷項稅額的憑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開具紅色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