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法核算的會計分錄
計劃成本法,購入原材料: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
計劃成本法,原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差異,或在借方反映)
計劃成本法,發出原材料:
借:生產成本(生產車間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部門領用)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領用)
貸: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異,若是結轉節約差異,則在借方反映)
會計人員應明確材料成本差異核算的內容,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材料成本差異是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方式下,材料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額。
另外還要明確材料成本差異帳戶與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帳戶的內在關系。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成本計價。
計劃成本法是什麽?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購進、發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成本差異科目,登記、分攤、按期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期末將發出和結存存貨的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