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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計劃成本會計分錄怎麽做?

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是存貨的重要組成部分之壹,會計人員對其進行會計核算時,可采用計劃成本法。那麽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法核算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法核算的會計分錄

計劃成本法,購入原材料: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

計劃成本法,原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差異,或在借方反映)

計劃成本法,發出原材料:

借:生產成本(生產車間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部門領用)

銷售費用(銷售部門領用)

貸: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異,若是結轉節約差異,則在借方反映)

會計人員應明確材料成本差異核算的內容,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材料成本差異是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方式下,材料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額。

另外還要明確材料成本差異帳戶與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帳戶的內在關系。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按計劃成本計價。

計劃成本法是什麽?

計劃成本法是指企業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購進、發出和結余均按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成本差異科目,登記、分攤、按期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期末將發出和結存存貨的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