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服務”-“網上申請”-“深圳市人才引進(研究生和在職人才引進)評價申報系統”,註冊個人賬戶,註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評價。積分達到100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可與市人力資源局認可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簽訂個人申辦委托協議,委托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確認身份和處理方式
網上提交成功前,申請人和人力資源機構應根據上述重要說明的第(2)項和第(3)項判斷其幹部或工人的身份及其處理方式(調幹部、調工人和招聘)。
(3)網上申報
個人可以通過代理機構提交信息(推薦這種方式);個人無法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中完成個人評估的,也可以由經辦機構填寫個人信息後提交。
申請人填寫信息後,通過代理機構提交:申請人核對個人評價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和辦理方式(幹部調動、工人調動、招聘),填寫信息後,選擇委托代理機構並保存。信息填寫後,需要聯系委托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審核後在系統中提交。
中介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該中介機構擬引進人員的個人評價信息。單位經理要核對個人評價信息,然後進行評價並提交。
代理機構填寫信息並提交。
該機構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www.szhrss.gov.cn)網站,進入“網上服務”-“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和在職人才引進)評價申報系統”。進入申請界面,點擊代理人“個人信息業務申請”-“在職人才引進申請”-“新增人員”,輸入姓名和身份證,點擊“下壹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和辦理方式(調動、轉崗、招聘)。點擊“保存”——完成報告後點擊“根據當前信息評估”。系統根據填寫的信息進行評估和評分。積分分值達到100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選擇“評估提交”。
未保管檔案的機構申報需要調整工作的,應當委托具有檔案保管資格的機構協商檔案調整事宜,由該機構將申請材料報市人力資源部門。
信息報告中的註意事項:
1.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居民第壹代身份證自2013至1停止使用。系統在報告時必須填寫18位身份證號碼。如果我市社保部門的參保身份證號與現行二代身份證號不壹致,屬於非正常提升,需先在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再進行系統申報。
2.當前婚姻狀況為離異或夫妻雙方都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的婚史信息和每個婚姻階段(包括夫妻雙方)的子女信息。“子女數”壹欄,子女數包括本人親生子女(含合法收養)和已重組家庭的繼子女(含合法收養)。
3.如果系統中沒有列出“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專業(執業)資格”等名稱,可以自行輸入。
4.“轉出單位名稱”和“檔案保管轉出審批部門(主管部門)”應與公章完全壹致。
5.申報信息只有在申報單位提交成功後才有效。
6.申報單位和擬引進入戶人員必須認真核對申報信息。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責任由填報單位和申報單位承擔。
(4)信息審前公示
1.對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提交成功後,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及相關表格,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人社局根據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積分分數在100以上(含100)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網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預審鎖定”。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展反饋”欄目,通過申請人錄入的“辦理情況”查看公示結果。如果通過,可以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準備書面申請材料。
如果公示失敗,“辦理狀態”會顯示為“公示失敗”,點擊後可以查看原因。
(五)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經辦機構根據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和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請材料。所有材料必須用A4紙清晰分類,並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辦理幹部職工調動:有人事保留權的機關人事經理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證向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含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委托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協商人事檔案,向受委托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由受委托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統壹提交至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
辦理招聘:申請材料由委托機構人事經理持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證直接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要求的書面申請材料(包括受理和審批過程中需要補充的材料)應在公示通過後90天內提交至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核(幹部職工調動審核的人事檔案)。材料真實、準確、完整,表格符合規定。身份(幹部或工人身份)和辦理方式(幹部調動、工人調動、招聘)填報準確,分值核算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要求。
分數核算後未達到100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不予受理。
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身份(幹部或工人身份)、辦理方式(幹部調動、工人調動、招聘)不準確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退回申請材料。經辦機構按要求更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提交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受理的,受理日為受理申請日。
對於更正後的信息,得分低於100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要求的,不再受理申請材料。
信息更正後申請年齡超過《辦法》規定的最高年齡的,申請材料不予受理。
對提供虛假或偽造申請材料的,依據《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相關規定予以拘留並嚴肅處理。
(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審批過程中有需要進壹步核實的事項的,審批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8)申報信息的修改
1.如果已在系統中成功提交待公示信息,機關需要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要修改信息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修改後重新提交,等待公示。
2.公示期間系統已鎖定信息,修改不可撤銷。書面申請材料未被市人力社保局受理的,非關鍵信息(不含申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被修改,且距上次信息提交成功日期不足60天的,申報單位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要修改信息的人員,點擊撤銷信息,撤銷修改後的申請信息。
註:若申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有修改,或自上次信息提交成功之日起已過60天,則系統提交後再次納入公示。
3.如果書面申請材料已受理但未審批,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含申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離上次成功信息提交日期不到60天,申報單位需要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取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註銷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後,申請業務無效。修改後,如分數仍在100以上,申報單位可通過系統重新填寫信息並提交(無需再次公示),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申報表格,申報單位按表格要求簽字蓋章。(不需要重新蓋戶口本)。
註:若申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有修改,或距離上次信息提交成功日期已過60天,系統提交後將再次納入公示,所有申報表格需重新簽字蓋章(需回戶籍地重新蓋章)。
4、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可以修改或(終止)取消申報信息。信息修改範圍僅限於《招調員工通知書》和本戶人員信息卡中的信息,但身份證號和姓名不能同時修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展查詢】-【選擇業務進展】-【選擇人員】-【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並提交。打印變更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提交至市人力社保局業務受理窗口。當“辦理狀態”為“已審批”時,申報單位將原《招調員工通知書》和入戶人員信息卡退回,重新領取。
(終止)取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選擇某個進行中反饋-在職人才引進的人員,點擊【終止】取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註銷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後,提交市人力社保局業務受理窗口,交回《招調員工通知書》原件和入戶人員信息卡。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將失效。
(9)查詢進度
代理機構查詢:提交信息後,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點擊綜合管理欄目中的進度反饋-選擇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查詢提交的業務進度。如申請信息修改,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我的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務”--“人才引進情況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10)處理結果
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經市發改部門審核通過後),狀態為“待打印招調通知書”的機關人事經理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領取《招調員工通知書》、《深圳市戶籍信息卡》、《農村居民戶籍信息卡》。
(11)後續事項
1.擬引進人員憑《招調員工通知書》和《深圳市戶籍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村轉非城鎮人口”戶籍人員信息卡),到擬進入城市的地區公安機關取得戶口遷移許可證明。
2.擬引進人員憑《招調員工通知書》、《深圳市戶籍信息卡》、《準予遷入證明》到居住地公安部門、工作單位辦理工作、檔案關系轉移、戶籍遷移等手續,領取戶籍遷移證明。
3.擬引進人員憑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深圳市戶口信息卡(農村居民深圳市戶口信息卡)到我市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4.黨組與擬引進人員組織關系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的有關組織部門轉到我市相應的組織部門。
資料編輯來自懷仁社——不要模仿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