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提莫在「會計門」事件中暴露最大的問題就是自律不夠、應對輿論能力不強、沒有積極主動與鬥魚落實退款問題。然而聰明的主播,應該專註於自己的事業,直播就認真直播,唱歌就好好唱歌,服務好觀眾,不違法,不教唆,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做正確的事情,才是正道。?
1、馮提莫是否教唆這名男子挪用公款給她打賞?
目前還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馮提莫有慫恿教唆或其他威逼利誘等手段,迫使這名男子挪用公款給自己打賞。但是鑒於直播平臺主都會與粉絲進行互動,而壹些沖動型的粉絲在得到主播言語的肯定後,會進壹步通過打賞送禮物的形式來獲得心理上的認同(虛榮心),所以這個因素要考慮在內。
2、這覺究竟睡沒睡,妳願意信誰,取決於什麽?
從中立客觀的角度來說,判定壹件事情,至少得對這個人有所了解,至少和她本人有過壹些接觸,至少得對直播娛樂行業有壹定的研究,這樣看待問題會相對全面、清晰、透徹。可實際上,包括知乎在內的壹些回答,並未看到符合這壹標準的內容,我看到的更多是惡意揣測,還是比較失望的。
其實從去年甚至更早,就有傳言馮提莫被金主?睡過?,幾乎是斷斷續續地傳,不定時但不間斷。唯壹接近實錘的就是熊貓的余思瞳,如果妳關註馮提莫或這個圈子,妳應該有所耳聞。
可是關於馮提莫睡覺的傳言並沒有實,能看到的要麽是壹些模糊不清的標題黨照片,要麽是PS的截圖,恕我直言,如今壹張圖片是真是假,鑒別手段那麽多,為什麽偏偏對這些圖片就選擇?輕信?而不驗證?哪怕是捕風捉影的事情,路人也更願意傾向它是?真的?,而不會持有?獨立思考?去判斷真偽。
考慮到我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馮提莫是否和會計發生過男女關系,所以我選擇中立的態度,我也支持公眾對馮提莫會計門事件所表達的「關註」、「質疑」、「推斷」。
我為什麽支持公眾對馮提莫事件表達關註和質疑?
因為馮提莫是壹個有較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她的盈利與品行是掛鉤的,公眾有權監督馮提莫。
而我反對的,是帶有預設立場、帶有惡意性質且不負責任的臆斷與揣測,這也讓我想起壹些網上常見的評論:?A女生長得漂亮,穿得少,壹看就不是什麽好東西,肯定是誰包養的小三什麽的?,有些網友在臆斷馮提莫的邏輯上與上述評論並無差異,因為他們已經預設立場認定馮提莫肯定幹了見不得人的事,所以他們試圖把所有猜測和不負責的觀點附和到自己的邏輯上,以此論證馮提莫肯定個那個男的睡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覺究竟睡沒睡,妳願意信誰,取決於事實和證據。
這個問題是最有據可查的,鬥魚那邊可以非常清晰地定位那名挪用公款的人在什麽時間段分別給哪些主播打賞了多少金額(禮物),如果馮提莫與鬥魚平臺涉及違法,我是堅決支持司法對鬥魚和馮提莫采取措施,何況從道義上講,近千萬的公款,對於人家企業也是壹筆相當大的損失,不是自己的該退就退,而不是公眾施壓了妳才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