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支付押金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收回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企業支付押金以及收回押金時,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相關二級科目以及“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