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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裏,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哪些?

小企業會計準則裏,小企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方法有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壹次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四種方法可以選擇。為了遵循謹慎性原則,企業不宜采用後進先出法來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假設先購入的存貨發出而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先購進的存貨成本先結轉,後購進的存貨後結轉,以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具體方法是:在購入存貨時,依次登記購進存貨的數量、單價和金額;在發出存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逐筆登記存貨的發出成本和結存金額。

先進先出法能夠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比較煩瑣。如果存貨收發業務較多、且價格不穩定,采用先進先出發法的工作量較大。當物價持續上升時,期末存貨成本接近市價,發出存貨成本偏低,先進先出法會高估企業當期的利潤和庫存存貨的價值;反之,會低估庫存存貨的價值和當期的利潤。

2、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按照每次購進存貨的成本加上原有的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購進存貨的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以此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的成本依據。計算公司如下: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購進存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購進存貨的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的存貨單位成本

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移動加權平均法的優點在於管理人員能夠及時了解企業存貨的購進情況、結存情況,與購進存貨的數量和購入前庫存存貨的數量多少成正比,成本計算比較客觀可信,但與市價仍有壹定的差距,頻繁地計算移動單位平均成本,也會使存貨核算變得相當煩瑣。對於儲存在同壹地點性能相關的大量存貨壹般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只適用於永繼盤存制,不適用實地盤存制。

3、月末壹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壹次加權平均法,是以當月全部購進存貨的數量加上月初存貨的數量作為分母,去除當月全部購進存貨的成本加上月初存貨的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並根據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來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貨的實際成本+∑(當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當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當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當月發出存貨成本=當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當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月末壹次加權平均法只在月末壹次性計算加權平均單價,計算比較簡單,工作量比較小,有利於簡化成本計算的工作,采用這種方法,由於平時無法提供發出存貨的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不利於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例子:1月31日庫存A商品1000件,金額為100000原,2月采購2000件,價格為221000,則本月A商品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為,(100000+221000)/(1000+2000)=107(元),2月發出商品2500件,則本月發出商品價值為2500*107=267500(元),庫存商品成本為500*107=53500(元)。

4、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采用這壹方法是假設存貨的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相壹致,按照各種存貨,逐壹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作為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的方法。又稱“個別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

個別計價法的優點: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比較合理、準確。缺點:實務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難較大。適用於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計價。例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個別計價法的計算公式:

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各批(次)存貨發出數量×該批次存貨實際進貨單價

例:某工廠本月生產過程中領用A材料2000KG,經確認其中1000KG屬第壹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6元;其中400KG屬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8元。本月發出A材料的成本計算如下:

發出材料實際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