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財政部關於修訂和印發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 11)規定的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港澳臺居民報名時應提交高中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國人民及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