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題型是小學崗考的題,中學崗考的高考題。
二、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筆試以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通用能力測試。筆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低於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將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區管委會政府網站和區人社局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 3(含並列成績)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不能按時參加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考生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後,考生到等候室等待面試成績,並在成績單上簽字確認。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每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
面試公告發布前,面試人員如遇不可抗拒的情況將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在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應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三位。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出的分數順序確定名次。
3.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區教育局提前三天在區管委會、區人社局網站上公布,並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各考生。
考試總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區管委會和區人社局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