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填制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對於轉投資證券業務,還需要直接登記證券明細賬(債券投資明細賬、股票投資明細賬等。)顯示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收付憑證,逐筆登記現金簿、存款日記賬、有價證券明細賬。
3.每天核對現金簿與庫存現金的余額,並定期與現金總分類賬核對;存款日記賬應與銀行出具的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每月至少核對壹次,定期將存款日記賬余額與銀行存款總賬核對;證券明細賬和庫存證券應定期核對。
4、根據現金簿、存款日記賬、證券明細賬、銀行出具的銀行對賬單等。,定期或不定期編制出納報表,提供出納會計信息。
擴展數據:
出納記賬註意事項:
1.日常經濟業務發生時,業務人員將原始憑證交會計部門。憑證錄入人員在企業會計基礎信息的支持下,直接根據原始憑證編制憑證,保存在憑證檔案中。
2.查看憑證文件中的憑證。如果審核通過,記賬憑證將被標記為審核通過;否則,未審核的憑證將被提交給錄入人員。
3.登記日記賬,出納根據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
4.登記各種分類賬。壹般單位根據業務量大小設置各種會計崗位,即多個會計分別登記多個總賬,如壹個會計專門登記應收賬款總賬;會計專門登記材料等的明細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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