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5月底前下發,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各考區管理機構指定媒體上公布。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成績到時將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合格標準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門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各科目每類試題每小題得分均在試卷中規定。評分均按試卷及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1號),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初級會計職稱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