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匯收支情況表反映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機構、個人進行的經濟交易以及與境內企業、機構、個人進行的符合外匯管理規定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所有交易均按實際發生金額記錄。“實收境外資本”、“實收外匯境內資本”在本表中視同負債記錄。
2、外匯收支情況表填制基礎為權責發生制。
3、外匯收支情況表中“期末數”各項目反映的均是外商投資企業從成立以來到報告期期末期間發生的經濟活動的余額數,非當期發生數。
4、2002年期初余額的確定:
外匯收支情況表中各資產項目、負債項目及經常項目差額項目期末余額反映的均是歷年發生的累計數,有些項目可根據資產負債表中各會計科目分析填列(如:“境外投資”、“境內外匯投資”可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短期投資”科目的余額分析填列),有些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中很難找到各對應科目,需逐比查找並追溯至企業成立之初(如:結購匯差額),工作量很大。為操作方便,簡化工作量,在填報第壹年(2002年)將外匯收支情況表中第七、八、九、十項(即“非外匯形式資產”、“結購匯差額”、“匯率折算差額”、“其他資產”)期初余額填列“零”,差額部分在“經常項目差額”項目中反映。
5、外匯收支情況表填報格式必須完整,即使部分項目期初、期末額均為零,也不得省略。
二、表頭項目
本表編制單位:按照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單位名稱填寫。
組織機構代碼:按照外商投資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號碼填寫。
外匯登記證號碼: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分局核發的外匯登記證上號碼填寫。
金額單位:壹律使用美元計價,非美元幣種的外幣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2月31日公布的外匯匯率進行折算。各項數據涉及填報金額精確到個位數,小數點後數字四舍五入。
三、資產項目
1、“外匯貨幣資金”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外幣現鈔、外幣銀行存款和其他外幣資金等的合計數。本項目數據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所屬的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直接計算填列;其中:“外匯貨幣資金---資本金帳戶存款”根據“銀行存款---資本金帳戶”明細科目填列,以此類推。
2、“應收外匯賬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交易而產生的應收款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的交易、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兩部分。本項目數據應根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項目分析填列。如“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科目所屬外幣明細科目有借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應收外匯賬款---服務貿易”項目包括運輸、旅遊、通訊服務、建築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廣告、宣傳、電影、音像及其他商業服務。
“應收外匯賬款---其他應收款”項目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因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版權等知識產權的轉讓而發生的債權;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減資、先行收回投資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因股權交易而發生的債權也記入本項目。
3、“預付外匯賬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服務貿易而產生的預付款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的交易、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兩部分。本項目數據應根據“預付賬款”科目的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填列。如“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外幣明細科目有借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4、“應收外匯股利”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和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投資應收取的被投資企業已宣告分配的現金股利。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5、“境外投資”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匯、實物、無形資產、股權對境外股權性質的投資。該項目以成本法核算,根據“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和“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對於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外商投資企業,也按成本法填列。
6、“境內外匯投資”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股權投資,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以其境內所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清算、股權轉讓、先行收回投資、減資所得的財產在境內再投資也記入本項目。該項目按成本法核算,根據“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對於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外商投資企業,也按成本法填列。
7、“非外匯形式資產-人民幣”項目:
反映企業以外幣計價但以人民幣結算的交易余額,即企業自成立以來截止報告期12月31日以外幣計價但以人民幣結算交易的累計人民幣收入發生額和累計人民幣支出發生額的凈差額。
該項目的借方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資金流入增加以外幣計價的負債、權益或減少以外幣計價的資產,如:
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以其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分配利潤、清算、股權轉讓、先行收回投資、減資所得的人民幣資金增加本企業外方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回收其境內外匯投資及收益;
該項目的貸方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資金支出減少以外幣計價的負債、權益或增加以外幣計價的資產,如:
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支付境內外籍人員工資;
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支付外方股東先行收回投資款;
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支付外方股東減資款;
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以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在境內再投資等。
該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長期股權投資”、“應付工資”、“實收資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8、“非外匯形式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但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交割的交易余額。
該項目的借方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流入增加以外幣計價的負債、權益或減少以外幣計價的資產,如:
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以境外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等向企業出資或融資;
(2)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以其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分配利潤、清算、股權轉讓、先行收回投資、減資所得的機器設備、無形資產出資;
(3)外商投資企業以機器設備、無形資產回收境外投資或境內外匯投資及收益;
該項目的貸方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支出減少以外幣計價的負債、權益或增加以外幣計價的資產,如:外商投資企業以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等作境外投資等。該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分析填列。
9、“非外匯形式資產-資本對價轉移”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中外方股東之間不涉及本企業外匯現金流的股權變動余額,以及中外方債權債務關系人之間不涉及本企業外匯現金流的債權債務變動余額。該項目借方反映外方股東收購中方股東股權以及外方收購中方債權人債權,貸方反映中方股東收購外方股東股權以及中方收購外方債權人債權。該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帳款”、“預付帳款”、“實收資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10、“非外匯形式資產-單方面資本轉移”項目:
借方反映本企業對外匯金融債權或股權的單方面豁免或單方面放棄,貸方反映境外金融債權人、股權人對本企業債權、股權的單方面豁免或單方面放棄,股權及金融債權交易的凈損益也記入本項目。該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借款”、“實收資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11、“非外匯形式資產-其它”項目:
反映外方股東以其按比例享有的企業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金額。該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或“股本”等科目分析填列。
12、“結購匯差額”項目:
反映企業自成立以來截止報告期12月31日累計結匯和購匯的凈差額,即結匯發生額減去購匯發生額。結匯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將可支配外匯資金在銀行兌換為人民幣的行為,結匯分資本項目結匯和經常項目結匯,資本項目結匯又有外匯資本金款結匯、外債結匯等形式;購匯是指外商投資企業在銀行以人民幣購買外匯的行為,購匯也分資本項目購匯和經常項目購匯;資本項目購匯又有償還外債、外匯貸款購匯、境外投資購匯、外方回收資本購匯等多種形式。企業結匯有通過外幣帳戶核算(如:將資本金帳戶中的資金結匯),也有不通過外幣帳戶核算的(如:企業出口貨物收取的貨款直接在銀行結匯);購匯也如此(如:償還外債直接用人民幣購匯付出,購買外匯存入外幣帳戶)。該項目應根據銀行存款科目(包括人民幣帳戶、外幣帳戶)的累計發生額分析填列,也可根據結、購匯相關憑證(如:銀行結匯水單、購匯單據)分析計算。本項目如為負數,也記錄在資產方。
13、“匯率折算差額”項目:
以非美元幣種計價的經濟交易按照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折算為美元記錄,在年末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2月31日公布的外匯匯率進行調整,調整差額計入本科目,匯兌損益也計入本科目,本項目如為負數,也記錄在資產方。該科目應根據“實收資本”、“財務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14、“其他資產”項目:為最終平衡項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在編制本表過程中出現的誤差和遺漏,通過該項目的抵補,使“外匯收支情況表”資產合計等於負債和經常項目差額合計,本項目如為負數,也記錄在資產方。
四、負債及經常項目差額
1、“應付外匯賬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交易而產生的應付款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的交易、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兩部分。本項目數據應根據“應付賬款”、
“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和“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項目分析填列。如“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所屬外幣明細科目有貸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融資租賃在“應付外匯賬款-貨物貿易”下記錄。
“應付外匯賬款---服務貿易”項目包括運輸、旅遊、通訊服務、建築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使用費和特許費、咨詢、廣告、宣傳、電影、音像及其他商業服務。
“應付外匯賬款---其他應付款”項目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因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版權等知識產權的買賣而發生的債務;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減資、先行收回投資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因股權交易而發生的債務也記入本項目。
2、“預收外匯賬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貨物、服務貿易而產生的預收款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的交易、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兩部分。本項目數據應根據“預收賬款”科目的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如“應收賬款”
科目所屬外幣明細科目有貸方余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3、“應付外籍人員工資”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應付外籍人員工資。該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管理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如為借方余額,以負數填列。
4、“應付外方股利”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給外方的現金股利。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5、“境外借款-金融機構借款、關聯企業借款、其他借款、發行債券”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向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企業、個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籌借的,以外國貨幣承擔契約性償還義務的款項,債券溢折價發行收入直接計入“境外借款-發行債券”項目。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科目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6、“境內外匯借款”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內機構(包括境內外資金融機構)籌借的外匯資金。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財務費用”等科目所屬相關外幣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7、“應付外匯利息”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因借款和發行債券而應支付的利息,企業應收應付、預收預付賬款而發生的應收、應付利息也記錄在本項目。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應付帳款”、“預收帳款”、“預付賬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財務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8、“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外國證券投資”項目:
“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的借方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減資、先行回收投資及向中方出讓股權等。
“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項目的貸方反映:
(1)外國投資者以外匯投入的資本;
(2)外國投資者以其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投入的資本(參見“非外匯形式資產-人民幣”);
(3)外國投資者以實物和無形資產投入的資本(參見“非外匯形式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4)外國投資者購買中方股權形成的資本;
(5)外商投資企業以應付外方股東利潤轉增的資本;
(6)外商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的資本(參見“非外匯形式資產-其它”);
以外匯投入的資本溢折價部分;
其他。
“實收境外資本-外國證券投資”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B股或H、L、S、N股及ADR形式吸收的外國證券投資資本,股票溢折價發行收入也計入本項目。
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9、“實收境內外匯資本”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收取的境內企業的外匯投資和境內居民的B股投資,接受的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以其境內所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清算、股權轉讓、先行收回投資、減資所得的財產對本企業的投資也記入本項目。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以投資者處於境外還是境內來劃分境外資本與境內外匯資本。
10、“經常項目差額”項目:
反映外商投資企業自成立以來至報告期期末期間發生的涉及外幣計價交易的經營活動的外匯收入和支出的凈差額。經常項目差額=(“企業外幣計價結算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銷售收入”+“投資收益”+“單方面經常轉移”)-(“企業外幣計價結算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采購”+“外國投資者和境內外匯投資者投資收益”+“外籍人員工資總額”)。其中:
(1)“企業外幣計價結算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銷售收入”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分析填列;
(2) “投資收益”反映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境外投資和外匯投資(包括外匯存款)所分配的收益;該項目應根據“應收股利”、“投資收益”和“財務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3)“單方面經常轉移”項目:該項目借方反映本企業對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債權的單方面放棄以及壞賬核銷,該項目貸方反映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債權人對本企業債務的單方面豁免或對企業的外匯現金捐贈。借方反映企業對外幣計價結算交易債權的單方面放棄以及壞賬核銷。該項目應根據“外匯貨幣資金”、“應收外匯帳款”、“應付外匯帳款”
“預收外匯帳款”、“預收外匯帳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4)“企業外幣計價結算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采購”項目:應根據“材料采購”、“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主營業務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5)“外國投資者和境內外匯投資者投資收益”項目:反映外國投資者和境內外匯投資者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所分配的收益以及外匯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收入;該項目應根據“應付股利”、“應付利息”、“未分配利潤”、“財務費用”等科目分析填列;
(6)“外籍人員工資總額”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管理費用” 等科目分析填列。
五、其他說明
1、外匯收支情況表各項目平衡關系如下:
外匯貨幣資金=現金+資本金帳戶存款+經常項目帳戶存款+外債帳戶存款+其他帳戶存款;
應收外匯帳款=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其他應收款;
非外匯形式資產=人民幣+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資本對價轉移+單方面資本轉移+其他;
結購匯差額=結匯金額-購匯金額;
應付外匯帳款=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其他應付款;
境外借款=金融機構借款+關聯企業借款+其他借款+發行債券;
實收境外資本=外國直接投資+外國證券投資;
-(應收外匯賬款+預付外匯賬款+應收外匯股利-應付外匯賬款-預收外匯賬款-應付外籍人員工資-應付外方股利-應付外匯利息)]+[(境外借款+實收境外資本)-(境外投資+非外匯形式資產)]+[境內外匯借款+實收境內外匯資本-境內外匯投資-結購匯差額-匯率折算差額]+其他資產=外匯貨幣資金;
資產合計=負債和經常項目差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