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的內容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基金;醫療保險費和養老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八項。因此,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補償屬於職工薪酬的會計範疇。
根據新《企業財務通則》規定,企業在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企業改制過程中發生的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依次支付。企業清算時,企業的清算財產在扣除清算費用後,應當優先清償。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企業在勞動合同期屆滿前終止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提出補償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終止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損益。壹是企業制定了終止勞動關系的正式方案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包括被解雇或裁員的部門、職位和人數。根據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或減少勞動關系的補償金額,根據工種或員工確定。終止或減少勞動關系的時間。第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的建議或削減。
會計處理是: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對於所有符合債務確認條件的辭退福利,不論部門,借款人都應計入管理費用,不計入資產成本。這裏的理念不再是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貸方是員工的應付工資。從性質上來說,這裏的應付職工薪酬應該是準則中提到的預計負債,但會計處理要過關?應付給員工?。
對於壹年內完成實質性辭退工作,但補償金支付超過壹年的辭退福利計劃,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的辭退福利金額。該金額與實際應支付的辭退福利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的融資費用,在以後期間實際支付辭退福利時計入財務費用。
①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在確認時,
借:管理費
未確認的融資費用
貸款:應付職工?解雇福利
(2)在各期支付辭退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解雇福利
貸款:銀行存款
同時:
借:財務費用
貸款:未確認的融資費用。
二、解雇補償金的稅務處理
(1)辭退補償金的企業所得稅方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職工支付的壹次性報酬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企業向達到壹定工齡、壹定年齡或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支付的壹次性生活補助費,企業向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支付的壹次性補償費用(含買斷服務費),屬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4〕84號)第二條,與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有關各種補償性支出金額較大,且壹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後年度平均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2)辭退補償金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對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用人單位發放的其他補貼費用),免征個人所得稅。超出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取得壹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可以在其壹次性補償收入個人所得稅計稅時扣除。
另外,根據國稅發[1999]178號文件規定,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壹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在企業工作的年限,其商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超過12的,按12計算。
(三)對企業職工和增效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實行內部退休辦法取得的所得稅。
(1)來自內部退休的報酬不屬於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辦理內部退休手續後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壹次性收入,按照辦理內部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的月份進行平均,並與月收入進行比較?工資,薪水?收入合並後,扣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根據余額確定適用稅率。然後將當月的工資、薪金加到取得的壹次性收入中,扣除扣除標準,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3)個人在辦理內部退休手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是否再就業?工資,薪水?收入應該和當月從原雇主處獲得的壹樣?工資,薪水?合並所得,並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企業當期支付給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費用,應在當期費用中列支;薪酬支付超過壹年的,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的辭退福利金額。該金額與實際應支付的辭退福利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的融資費用,在以後期間實際支付辭退福利時計入財務費用。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稅款,但要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個人取得的壹次性補償收入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