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單位會計科目
在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中,要求對行政單位的資產、負債、資金、收入、支出和結余進行更加詳細的分類,根據分類結果設置科目,登記賬簿,獲取會計核算所需的各類信息。其會計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資產科目
資產類科目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暫付款項、庫存材料、固定資產和應退還的財務款項。
2.負債主體
負債主要包括:應付預算資金、應付財政專戶、暫存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3.凈資產科目
凈資產科目主要包括:固定資金和結余。
4.收入科目
收入科目主要包括:撥入資金、預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5.支出科目
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支出、撥款、自籌基建結轉。
(二)事業單位會計科目
事業單位會計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資產類別
資產科目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貸款、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財政應退金額。
2.債務
負債主要包括:借款人款項、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代管賬戶、其他應付款、預算應付款、財務應付款、應交稅費、應付職工工資、應付地方(部門)津貼、其他應付個人收入。
3.凈資產類別
凈資產主要包括:公用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業務結余、經營結余、分配結余和專項結余。
4.收入類別
人科目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人撥專項資金、業務收入、經營收入、掛靠單位繳款和其他收入。
5.開支類別
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撥款、業務支出、其他支出、銷售稅金、上繳上級支出、補助所屬單位、自籌基建結轉等。
6.輔助類
輔助科目主要包括:專用基金收入和專用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