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再保險業務中,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認賠款金額的當期作出下列分錄:
借方:應收分保賬款
貸款:補償費用攤銷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2.在再保險分出人因受損物資的取得和處置、代位求償權應收款項的確認和收到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償成本的當期。,應輸入以下內容:
借:攤銷補償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收分保賬款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
期末,原保險人將損益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分保費科目,借記攤余再保險費用、攤余理賠費用、攤余未決賠款準備金、攤余壽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損益表上應該沒有余額。
借方:本年利潤
貸款:分保費
同時:
借:賠償費用攤銷/未決賠款準備金攤銷等。
貸款:本年利潤
攤銷費用賬戶的解釋
會計實務中的攤余賠款支出是指“攤余賠款支出”會計科目,屬於專項保險損益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額應結轉本年利潤科目,期末不應有余額。
什麽是攤銷費用?
賠付是指再保險人向再保險人追償的理賠費用。再保險又稱再保險,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與其他保險人簽訂再保險合同,對其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進行保險的行為。
攤余補償支出的核算內容是什麽?
攤銷費用賬戶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銷的償付費用。企業(再保險人)也可單獨設置賠款支出攤銷、年金給付攤銷、到期給付攤銷、傷亡醫療給付攤銷等科目,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