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包括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在產品以及各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總賬科目的設置
企業通常應該設置“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材料成本差異”、“庫存商品”、“發出商品”、“商品進銷差價”、“委托加工物資”、“周轉材料(企業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通過該科目進行核算)”、“存貨跌價準備”、“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總賬科目。
明細科目的設置
(1)“材料采購”科目核算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購入材料的采購成本。“材料采購”科目可按供應單位和材料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2)“在途物資”科目核算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在途物資”科目可按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物資采購的實際成本通過“在途物資”科目核算。
(3)“原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收到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的原料、零件等,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原材料”科目應當按照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4)“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企業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可以分別“原材料”、“周轉材料”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5)“庫存商品”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包括庫存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庫存商品”科目可以按種類、品種和規格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6)“發出商品”科目核算企業商品銷售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發出商品”科目應當按照購貨單位及商品類別和品種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企業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科目進行核算。
(7)“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企業采用售價進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應當按照商品類別或實物負責人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8)“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商品等物資的實際成本。“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9)“周轉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建築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周轉材料”科目應當按照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企業的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總賬科目進行核算。
(10)“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核算企業存貨的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可按存貨項目或類別設置二級明細科目。
由於存貨屬於流動資產,因此,存貨清查的核算,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單獨設置會計科目,在“生產成本”科目中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