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報表是根據會計準則編制的,向所有者、債權人、政府和其他相關方以及公眾反映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或財務狀況變動表、附表和附註。
財務報表是財務報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報告、管理層分析和財務報表,它們包含在財務報告或年度報告中。
2.審計報告是指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計劃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對審計事項作出審計結論,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的書面文件。
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因此,註冊會計師應將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附在審計報告後,以便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防止被審計單位更換或變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