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政府有相關的規章制度,村級報賬員不得由村支書或村主任兼任,具體看地方政府的規定。
法律依據
例如:
關於印發《付嘉鎮村會計管理辦法(試行)》和《付嘉鎮村會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資格條件
1,群眾基礎好,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公道正派,作風正派,樂於奉獻,熱情服務。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強的專業水平,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能熟練運用電算化會計處理業務。在同等條件下,黨員可以優先推薦和任用。
3.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歲。
4、每個村設立壹個報銷點。村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監督委員會主任的配偶、兄弟姐妹和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村會計。任命程序:
(壹)會計師的出現
1,會計應遵循以下民主程序:
(1)由村“兩委”會議民主推薦候選人;
(2)擬聘用情況報鎮農財中心初審;
(3)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
(4)報鎮政府備案。
(2)更換會計文員
村級會計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頻繁更換。因工作需要或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可按程序更換會計。
1,不勝任業務工作;
2、不服從組織安排,不履行職責等不良表現,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收入未如期收到或收入未按時支付,造成不良影響的;
4、偽造支出單據,虛報、冒領的;
5、不按預算申請支出,造成資金無法收回的;
6、違反預算計劃,擅自舉借、貸款用於不合理開支;
7、任期內連續2個月或累計6個月未按規定報銷的;
8、鎮政府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
9、違背聘用資格和條件等違紀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