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在信息處理時間和時間基礎上的差異
在財務會計中,有壹個分階段會計的假設。會計分期假設是指持續經營過程中的各種經濟業務都可以歸結為人為劃分的時期。按會計需要劃分的這個期間稱為會計期間。在會計實務中,各國企業會計期間的選擇主要由企業自己決定,會計期間可以等距離選擇,也可以不等距離選擇。企業選擇的會計期間決定了企業對外編制財務報表的時間。因為年份是以12個月計算的,所以企業往往選擇會計年度為12個月。會計年度不壹定是公歷年度。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年度為公歷1至12至31年。可見,會計期間決定了企業對外編制財務報表的時間間隔。
在稅務會計實務中,企業的相關處理應符合稅法的要求。從各國的情況來看,稅務會計的編制是以會計年度為基礎的。由於歷史、習慣、立法機關開會時間等因素不同,不同國家的財政年度開始時間會有所不同。比如法國、比利時、中國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度壹致;英國、日本、加拿大的財政年度從4月1開始至次年3月31;意大利、瑞典、挪威7月1至次年6月30日;美國從6月10開始到次年9月30日。財政年度,國家壹方面要組織財政收入,壹方面要安排財政支出。國家不可能等到財政年度結束時,把全年的財政收入都收齊了,才安排財政支出。而世界各國企業都是以會計年度為單位確定應納所得稅,但大多采取會計年度預繳所得稅、年終結賬、多退少補的方法。由於稅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的處理周期不壹定相同,信息處理時間和時間基礎可能存在偏差。